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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汾阳市法学会:助力交通事故纠纷多元解纷 诉源治理人民调解

日期:2022-04-11 13:05 来源:中国新媒体信息网

  中国新媒体信息网讯(刘文艳)2022年4月8日,汾阳市法学会召开汾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解纷诉源治理人民调解工作协调会。汾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党组书记王苗奎参加了会议。汾阳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瀚东主持会议。汾阳市法院、司法局、银保监会、交警大队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参加会议。会议就汾阳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解纷、诉源治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行了协调研究。
 
  
  会议认为,近年来,汾阳市平均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00余起,其中,进入诉讼程序处理的200余起, 不仅占用了大量的本来就紧张的司法资源,而且增加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诉讼成本和经济损失。如果这些进入诉讼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能够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非诉方式妥善处理,不仅可以节约大量的司法资源,而且可以使当事人减少诉累,节约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更重要的是化解了社会矛盾,避免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和转化,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同时也起到了诉源治理的作用。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主要原因是:1、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在交警大队,一没专项经费,二没专业人员,工作很难开展;2、保险公司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不予认可,宁可增加理赔成本,也要进入诉讼程序,按法院的判决理赔。
  
  会议决定:1、汾阳市法学会设立汾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专项经费和专业人员的问题。原来设在汾阳市交警大队的汾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划归汾阳市法学会设立的汾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汾阳市司法局负责理顺;2、由银保监会牵头成立汾阳市保险业协会,监督和管理在汾阳市设立的保险公司,与汾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协调对接、结果互认工作机制, 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依法、方便、快捷,尽量用非诉方式处理;3、立足当前,要形成交警告知、法院委托、当事人自愿、 法学会调解、保险公司配合、银保监会监督、司法局保障的工作格局。法学会主持、双方当事人形成的调解协议,要与保险公司协商,并提请法院审判团队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保险公司配合认可调解协议,可由双方当事人申请,走司法确认程序;如果保险公司不配合不认可调解协议,可由法学会依法代理起诉,走诉讼程序判决处理。
  
  王苗奎要求,要把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人民调解,作为汾阳市建立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的突破口和试验田,不断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全市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经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持无偿公益的原则,通 过开展服务代理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温暖,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体验感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张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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