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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构筑法治国家

日期:2021-06-06 22:19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 施为飞)

  6月3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委审议通过并已印发的《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行解读。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马太建等出席发布会。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江苏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走在前列,法治建设首先要走在前列。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深入推进全省法治社会建设,4月11日,省委出台《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确立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健全完善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以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四个基本路径;提出了“形成符合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具有江苏特点、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助推法治江苏、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使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等主要目标;明确了江苏法治社会建设五类十七项重点任务;突出共建共治共享、“江苏经验”和健全领导体系。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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