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雄安| 香港| 澳门| 台湾

小伙扶摔倒婆婆反被抓衣角不让走?当事人:两人有身体接触,已垫付部分医药费

日期:2023-04-11 21:49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刘毅 见习记者 邓波

婆婆摔倒后,小伙去扶她,但婆婆却抓住小伙不让走。4月10日,发生在湖南祁东县街头的这一幕让很多网友觉得不解,觉得婆婆在讹人。1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当地警方了解到,老人目前受伤住院,但情况不严重。涉事小伙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老人在摔倒前两人有身体接触,事后他在医院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

现场视频显示,一茶饮店门外,一名婆婆头绑绷带,旁边有医护人员。与此同时,婆婆拽着一名小伙的衣角,不让其离开,周围多人围观并称应该报警处理。视频发布者称,老人头摔破了,年轻人将婆婆扶起,但老人不让年轻人离开。

image.png

现场视频截图

4月11日,极目新闻记者多方核实获悉,上述一幕发生在湖南祁东县体育公园附近,事发时间为下午两三点。

事发地附近目击者证实,救护车赶到后,医护人员给老人做了包扎,老人与小伙一起上了车。祁东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针对该事件已经出警。

涉事小伙石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在老人倒地前,两人确有身体接触,“但只是很轻的一接触,甚至没有感觉”。石先生介绍,倒地的老人今年已经83岁了,在两人身体发生接触前,他没注意到老人。老人倒地后,他伸手去扶,这时老人抓住了他的大腿和衣角,并表示要他负责。老人家属赶到医院后,他垫付了两千元医疗费用。

image.png

现场视频截图

“是我的责任我会承担。”石先生认为,发生意外,双方都应承担责任。

祁东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婆婆受伤不严重,已住院治疗,石先生也垫付部分医疗费用,等老人出院后,派出所再组织双方进行协调。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换而言之,如果是石先生撞到老人,理应赔偿合理费用。如果老人也有过错,石先生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仍然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对于责任如何认定划分,蓝天彬律师解释称,一般来说要看谁撞谁,撞人一方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王健

上一篇:中方是否会采取新措施满足来自美国的航班需求?外交部回应

下一篇:70后“金融副省长”进京履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还有哪些新动向?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