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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位代表联名建议:为反网络暴力专项立法

日期:2022-03-07 23:49 来源:人民政协网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高杨)网络暴力从精神侵害到生命侵害,造成了越来越严重的社会影响。它如一把“消音的枪”,杀人于无形。近年发生的一系列网络暴力悲剧,既是大众的冷漠相对,更是键盘侠的攻击和为博眼球、赚取流量的媒体的恶意炒作。网络暴力现在已经成为危害网络环境乃至危害现实生活的毒瘤。在本次两会上,张雄等40位代表向大会提交联名议案,建议为反网络暴力专项立法。

对于网络暴力的成因,张雄等代表认为主要有两个:一是,网络匿名性的负作用。二是网络缺乏道德和法律约束。

张雄等代表表示,网络匿名性、缺乏法律约束这些先天条件,使网络世界成为了网络暴力的温床。互联网是一个开放式的公共空间,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都能够毫无阻碍地汇聚一堂,很多平时可能毫无交集的人也能聚在一个论坛互相交流。这种情况固然打破了现实生活中的交流屏障,但同时为网络暴力事件埋下了种子。而长期以来,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针对网络行为起到约束作用的道德和法律体系一直处于模糊状态,而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相对落后和疏漏,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近年来一系列的网络暴力事件的结果,施暴者没有受到惩罚,进一步造成了网络中的道德和法律约束力下降,助长了近年来网络暴力现象的气焰。

针对网络暴力,代表们认为,目前国家虽然也有相关法律法规,但反网络暴力法规分散于多项法规,法条缺乏系统性且不精准,相关反网络暴力相关法规存在滞后和疏漏问题。比如对“网络暴力”本身尚缺严格的法律定义。同时,现有网络暴力相关法规不仅存在疏漏之处,而且刑罚力度不够、网络暴力违法成本低。

“有法可依是治理网络暴力的先决条件,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是需要系统的法律法规为制度保障,面对网络暴力的凶猛态势,需要加快网络立法建设的步伐。”张雄等40位代表为此建议:

一、 建议采取专门化、体系化的集中立法来应对网络暴力,制定反网络暴力专项法律。

从法律层面明确界定网络暴力定义和范畴,界定言论自由和侵犯他人隐私权等犯罪行为之间的区别。包括确立网络暴力的类型与判断标准,明确网络暴力的内容和形式。界定刑法与民法、经济法等其他法律的边界;规范反网络暴力权力授予的形式、行使的程序和适用的范围等。

二、 专项立法要就预防和惩处网络暴力等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明确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治安处罚及刑事责任,有助于提高全社会反网络暴力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立法要明确网站平台、网络媒体和网络论坛监管法律责任,承担反网络暴力的义务。

三、 加大网络暴力的刑罚力度,严惩恶性网络暴力事件,才能在网络环境中树立法律的威严。司法部门要对网络暴力者动真格,需要有惩罚力度的法律依据。网络暴力立法应根据实际及时制定和更新民事赔偿和刑事惩戒等方面的规定,加大网络暴力惩罚力度。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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