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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

日期:2021-07-10 16:56 来源:中国证券报

  记者 董添

  7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通知》要求严格销售机构、人员、行为管理。此前,北京市西城区房管局发文,要求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与培训,不得参与炒作学区房的任何活动。

  严禁虚假宣传

  《通知》提出,在项目销售前,开发企业应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不利因素内容、销售政策法规、规范推广用语等方面。对销售人员提出“四严禁”,即严禁虚假不实宣传、严禁误导客户处置占有公共部位、严禁宣传周边未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严禁渲染紧张氛围促销。

  项目销售时,应由开发企业在申报预售许可时备案的销售机构、销售人员组织销售。需变更销售机构、销售人员的,应向项目所在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变更过程中暂停项目销售。

  北京市住建委指出,此举主要是为了持续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含限竞房、共有产权住房等)销售行为,提高交付品质,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确保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销售人员应充分认识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性,加强纪律性,禁止随意炒作和传播虚假内容。

  严禁炒作学区房

  此外,北京市西城区房管局披露,为确保西城区教改政策平稳执行,西城区房管局组织辖区内链家、我爱我家等主要房地产经纪机构召开工作会,就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配合教改政策落地提出要求,再次强调严禁炒作学区房。

  西城区房管局还要求,各经纪机构要在公司内部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括:从业人员个人是否存在建立客户群,并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从业人员是否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QQ群或其他自媒体渠道发布或转发涉及教改政策的不当言论;公司及门店是否存在发布涉及“学区房”的房源信息;公司、门店及员工是否存在以学区房为卖点鼓动引导出售方提高报价等行为。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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