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投案的县委书记认错悔错态度较好 被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9月16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艾方毅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录用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亲属谋取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艾方毅(资料图)
通报称,艾方毅的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鉴于艾方毅能够主动投案,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艾方毅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终止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邵阳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免去其邵阳市第十一届市委委员职务;责令其辞去邵阳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今年6月4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官方简历,艾方毅生于1962年10月,曾任邵阳市编委办正科级干部、事业编制科副科长、事业编制科科长等职。
1997年起,艾方毅历任洞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洞口县委副书记等职,2003年调任隆回县委副书记。
2005年,艾方毅任邵东县县长,2012年调任洞口县委书记,至今年4月卸任,今年6月主动投案。
艾方毅简历
艾方毅,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湖南邵阳县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1989年10月,任邵阳县长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9年10月至1993年1月,历任邵阳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组织组组长;
1993年1月至1997年6月,历任邵阳市编委办正科级干部、事业编制科副科长、事业编制科科长;
1997年6月至2003年5月,历任洞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县委副书记;
2003年5月至2005年10月,任隆回县委副书记;
2005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邵东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2年4月至2021年4月,任洞口县委书记。
2021年6月主动投案,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