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雄安| 香港| 澳门| 台湾

严查干部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当“白手套”,浙江这起案子是典型

日期:2022-02-13 23:46 来源:澎湃新闻

2021年2月5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葛伟案。经查,葛伟以权谋私,单独或伙同其驾驶员等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累计达1600余万元。最终,葛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葛伟案此前曾在浙江省内政界引发关注。记者注意到,2月13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长文《浙江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贯通融合 持续提升正风肃纪反腐效能》,披露了背后的诸多细节。

文章写道:浙江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挖掘制度漏洞,在案结之后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惩处、整改、教育结合起来,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针对葛伟案暴露出来的管理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省纪委监委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开发区、度假区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深入调研,剖析共性体制机制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同时,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身边人”的管理,增强“不能腐”的思想自觉。

上述中纪委机关报文章指出:提高腐败治理效能,需要推动个案查处向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转化。浙江省纪委监委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亲清政商关系,针对多起违纪违法案件背后暴露出的政商交往中权力期权化、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充当“白手套”等问题,协助省委出台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提出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严禁不当政商交往和社会交往行为、严禁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在规定期限内违规从事相关活动等“五个严禁”的行为规范,有效压缩腐败生成空间。

公开资料显示,葛伟,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入党,曾任浙江省长兴县吕山乡党委书记,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浙江省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湖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兼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湖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9年10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葛伟被浙江省纪委监委依法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4月,葛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6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葛伟涉嫌受贿罪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2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葛伟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宣判后,葛伟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去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刊文《警钟 | 利益一体 放纵司机当掮客 浙江省湖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葛伟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对葛伟案有过详细的介绍。

这篇文章重点披露了充当葛伟“白手套”的驾驶员叶丽智涉案细节。

文章介绍:上梁不正下梁歪。葛伟唯我独尊、作风霸道,为他服务的驾驶员叶丽智,也渐渐狐假虎威、仗势敛财。“这个司机的‘本事’很大。”据办案人员介绍,葛伟受贿的1606万余元中,有1024万余元系其伙同叶丽智共同收受。

葛伟在忏悔录中这样描述叶丽智:“长期给我开车,为人老实可靠,比较忠诚。我对他非常信任,把公事、私事,都很放心地交他去办理。”平日里的鞍前马后,让叶丽智对葛伟“台上”和“台下”的活动都了如指掌,两人形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有一次,叶丽智提出自己也想要赚点钱,改善生活,葛伟不但没有严加批评,反而积极策划,帮助叶丽智一起“赚钱”。

看在葛伟的面子上,不少商人老板对“能吹得动耳边风”的叶丽智也多了几分“敬重”。2011年下半年,时值太湖旅游度假区某项目公开招标,葛伟与叶丽智事先商定好,以叶丽智出面联系、葛伟幕后帮忙的方式与老板们促成合作。没过多久,70万元的“辛苦费”,不费吹灰之力就落入了二人的囊中。

消息不胫而走,此后,找叶丽智“攀关系”“拉路子”的人更多了起来。

2013年下半年,在为某公司项目工程款支付提供帮助后,叶丽智出面将葛伟一辆市价10.5万元的旧车以60万元高价出售给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5月,在为某公司中标工程提供帮助后,叶丽智和葛伟收受该公司项目经理200万元好处费……利用葛伟的权力,两人陆续做了数笔交易,在共同收受的贿赂中,最高一笔高达330万元。

这样的“好生意”,让不少头脑灵活的掮客感到眼红,纷纷想要插一只脚、分一杯羹。2016年下半年,湖州市水务集团城区分公司仁皇山片区营业所原负责人冯海川主动找到葛伟、叶丽智,请求二人为某公司承接土方工程提供帮助。在冯海川的提议下,叶丽智与请托公司负责人商定,按工程量的比例计算好处费,并通过冯海川的账户进行收取,以掩人耳目。这一笔交易使三人共收受好处费145万元,其中冯海川分得了28万元。

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在湖州市耀西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斌的牵线搭桥下,叶丽智与葛伟又先后促成了某公司两桩项目的承揽。事成后,三人陆续收到该公司副总经理所送的好处费230万元,“中间人”刘斌分得了60万元。

在葛伟的纵容下,叶丽智愈发肆无忌惮,开始在葛伟不知情的情况下中饱私囊,以购买房屋资金不足为由,额外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140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1年2月5日,叶丽智等人与葛伟一同站上了法院的被告席,随着法槌落下,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叶丽智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刘斌、冯海川分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三年,并处相应罚金。真真切切上演了一出“一损俱损”的闹剧。

责任编辑:王健

上一篇:未接种疫苗的孩子不能入校上学?北京市教委:反对强制接种

下一篇:太原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