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雄安| 香港| 澳门| 台湾

晋中市灵石县紫金煤矿:带班队长井下身亡秒变急性病!

日期:2022-12-24 00:13 来源:网络

  安全更是一种责任,正像我们常说的“安全责任大于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绝对不是一句空话,是多少的先辈们用血的教训换来的经验总结,失去了责任随之而来的就是哭声、是血泪、是家庭的破碎,是企业的泥潭、是社会无法承受之重,责任多一份,隐患少十份,就像我们在厕所里看到得一句话;“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看起来只有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却透露着一种很有效的管理方式。

  
  2022年10月18日,位于晋中灵石县南关镇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紫金煤业有限公司西(以下简称:紫金煤业),发生一起工人井下岗位死亡事件。死者张继旺,男,52岁,灵石县南关镇南关村人。生前为紫金煤业井下带班人员。
  
  据知情人讲:“张继旺死亡应该是生产安全事故。矿方为了逃避事故处罚,对外声称死者张继旺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急病死亡,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事故发生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总医院开出了急性脑血管意外死亡证明。


  
  矿工张继旺死因是否经过司法鉴定机构认定,如果确实属于因病死亡,不属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范畴,那么灵石应急管理部门应拟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本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企业发生职工岗位死亡,应第一时间上报地方应急管理局,等待对事件调查定性。应急管理部门也应当第一时间,通过严谨周密的调查,对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作出定性,并出具生产安全事故责任报告。
  
  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层出不穷的背后,是盘根错节的利益格局有待打破,以及相关制度不严密、执法宽松软的现状尚未改变。一方面,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催生了对越级行政的需求,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系统不畅,使得相关制度机制“悬空”,难以落地实施;另一方面,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类案件不仅涉及事实的调查核实及法律的准确适用,还可能面对复杂的利益纠葛甚至某些地方势力的阻碍。
  
  有的瞒报事故经反复举报、多次核查才真相大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事故核查的独立性、权威性与当前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牵头部门为主的核查模式之间存在矛盾,事故核查缺乏全过程执法监督特别是层级监督的相应制度安排,给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留下缝隙。事故核查面临的碎片化困局,反映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责任编辑:鹰瞳

上一篇:山西右玉县新城镇一乡村建设项目被举报“先施工后招标”存在利益输送!

下一篇:多省份披露疫情达峰时间 该地提倡“医护人员非必要不测抗原”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