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免职、局长停职!昆明一学校食堂供应变质臭肉,实控人关联26家企业,学费2.6万/年
因供应变质臭肉给学生,云南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和涉事企业被处罚。
10月16日,长丰学校学生家长反映食堂鲜猪肉片有异味引起关注;次日凌晨,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对涉事学校和企业立案调查。10月19日,官渡区联合调查组通报有关情况。
对家长反映的10月16日食堂鲜猪肉片有异味问题,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同步检验,该批次鲜猪肉片挥发性盐基氮指标(23.8mg/100g)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5mg/100g),判定为不合格。
经调查,该批次鲜猪肉为10月16日当日宰杀,产地检疫证和“两证两章”齐全。当日凌晨,在进行机器切片加工后,未做散热处理并用双层塑料袋分装,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个小时,又在食堂室温中摆放5个半小时,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
官渡区长丰学校是一所股份制民办完全中学,2016年办学。2024年8月,长丰学校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云南润升”)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10月13日,云南润升委托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食材供货商。
云南润升虽然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2项,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承办学校食堂属于经营项目发生变化,其未按照规定申请增加经营项目,不能作为承包食堂的主体。
针对本次变质臭肉问题,涉事企业云南润升被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
由于长丰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被免职,对学校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以10万元处罚。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目前也已作停职检查处理。
这并非该学校首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今年6月,高一某班多位学生就曾向家长和老师反映,近两周在学校吃饭会腹泻,班上好多同学也反映这个情况,“盖饭、米线都会。”还有家长表示自己的女儿在学校吃饭出现腹泻,但十一假期在家吃饭就没有拉肚子,返校后又开始腹泻。
10月17日,学校曾就臭肉事件组织家长进行面对面沟通对话。期间,该校食堂负责人出面向家长道歉,表示愿意承担责任:“都是我的错。我一定负责。”但随后校方无视家长问题,学校实控人王杰插兜离场引发家长不满。
学生家长表示,长丰学校在当地属于升学率比较高的民办中学,原先口碑不错,一餐饭花费约15元,学费一年2.6万。据悉,目前该校仍在正常上课,学校食堂被要求停止供餐后,全校师生由别的送餐公司负责供餐。
企查查APP显示,涉事的昆明市官渡区云丰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210万元,法人代表赵光明,大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是王杰。
股权穿透显示,昆明市官渡区云丰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是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杰持90%股权,实际控制企业26家,包括集团内11家企业和集团外15家企业。注册资金合计超过1.2亿元。该集团旗下企业涉及教育项目投资、教育信息咨询等多个领域。昆明长丰学校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
而在王杰实控的另一个项目金诺幼儿园的宣传报道中也提及,金诺教育机构由王杰于2004年创办,旗下涵盖了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多个教育项目。
长丰学校食堂臭肉事件也将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摆上台面。
10月18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结合2024年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及监管薄弱环节,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和食材供应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外集中供餐企业、食材供应商,突出重点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10月19日,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刘洪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园食品安全有关工作。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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