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最新停车收费规定出炉 图书馆停一天最高45元
日期:2021-08-29 22:53 来源:广州日报
新规并未针对露天停车场制定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近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对停车费相关减免政策进行规范。
根据停车场类型、停车时段、地区和时长,《通知》对停车费的政府指导价制定了差别化收费标准。其中,中心六区日间最低为每半小时2元,最高为每半小时5元。新能源车更是收获了一份停车优惠的“福利包”。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并未针对商业配套停车场、住宅停车场、露天停车场等制定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明确推进此类停车场服务收费市场化,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哪些停车场涉及收费调整?
公共交通枢纽、博物馆等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
据悉,广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停车场现行的收费标准暂沿用市物价局2014年发布的《广州市物价局关于优化调整停车场差别化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4〕97号)。
记者对比新政发现,此前,全市差别化停车收费区域划分为一、二、三类地区,并根据商业配套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住宅停车场等不同类别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此次公布的《通知》明确提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规定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并制定了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及管理权限。
此次纳入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范围包括: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场;景区配套停车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
此外,为鼓励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对于机械式停车泊位数量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量10%的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可在本通知规定的同类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具体上浮幅度按机械式停车泊位比例的1.5倍执行,最高不超过50%。
为何采取差别化停车收费?
通过价格杠杆适当减少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车辆
为何要差异化收费?据介绍,考虑到中心城区停车资源的紧缺性和交通拥堵情况,其日间收费标准与外围五区相比更高,通过价格杠杆作用适当减少进入城市中心区域的车辆,减小区域交通负荷。
不过,停车泊位与机动车保有量相比仍缺口较大,而广州市中心城区用地条件有限、其他区域新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周期较长,短时间内停车泊位缺口量很大的局面仍将存在。
为何发布新政策?市发改委在说明文件中表示,广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停车场有关收费标准暂沿用广州市物价局2014年发布的《广州市物价局关于优化调整停车场差别化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4〕97号)执行,收费标准较低,造成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明显低于周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住宅小区、商业建筑等配套停车场,故存在公共停车场泊位被周边其他非服务对象长时间占用现象,致使停车资源配置效率低,停车供需矛盾仍然较为突出。
近年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含原广州市物价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需求,在个别停车场实行了差别收费政策:在体育中心地下、花城汇广场、广州塔等停车场对3小时内的停车服务执行较低的正常收费标准,超过3小时的按正常标准的2倍计收。上述差别收费政策试行后,社会反映平稳,经营企业反映较为满意,严重堵塞路面交通、车位被长期占用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商业配套停车场怎么收费?
商业配套停车场等不设停车收费标准
《通知》明确,要推进其他停车场服务收费市场化,因此没有针对商业配套停车场、住宅停车场等制定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通知》提出,除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外,对于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场及住宅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具体看来,对于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的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由经营者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
对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协议确定。
对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场,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要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收费标准调整与财政投入协调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成本、供求变动等因素,及时调整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调整后收费变化如何?景区、博物馆等停车场最高限价45元/24小时
根据穗价〔2014〕97号文,全市差别化停车收费区域划分为一、二、三类地区。
记者对比发现,城市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配套停车设施,收费标准三类地区小车24小时限价均为6元。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对服务对象开放的内设停车场,原则上应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为合理调节停车服务资源的利用或弥补正常服务费用支出而确需收费的,按照优先满足服务对象停车需求的原则从低制定收费标准。
按照最新标准,以中心六区为例,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24小时最高限价为24元。景区配套停车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等24小时最高限价为45元。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鼓励对短时停车等情形实行收费优惠。其中,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白云国际机场A、B到达区,广州南站火车站南北区停车场快速接客区等另有特殊规定的区域按其规定执行),可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此外,新能源车也有“大礼包”。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并充电不超过1小时(含1小时),且在24小时内未享受过此项优惠的新能源汽车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此外,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同样免收。
《通知》也明确,如上述第1、第2类车辆停车时长超过规定时限或第2类车辆24小时内已享受过同项优惠政策的,则不再享受本款优惠政策,应当支付全部停车时长的服务费用。
收费标准不同管理模式的停车场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1)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场
(2)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场
(3)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
(5)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
市场调节价
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
本次新规未针对商业配套停车场等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将推进其他停车场服务收费市场化
新规问答
1 收费标准持续多长时间?
《通知》自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依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八条规定“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五年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
2 为何新规没涵盖路边泊车?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已正式印发实施,并对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作明确规定。因此,文件中明确“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收费标准另行规定”。
3 停车经营收费证明是否还要审批?现有证明未到期的怎么办?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内的经营性停车场(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场除外)将不再需要对证明审批,按《通知》规定的政府指导价自行制定或调整收费方案,报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现有证明将在《通知》正式发布后失效。
4 免收费时长为什么设置为15分钟,而不是30分钟?
为更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周转效率,《通知》继续沿用原免收费时长15分钟,鼓励公共停车场使用者快进快出,避免长时间占用公共资源。
5 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属于哪种定价类型?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广州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试行)》为业主与住宅停车场经营者协商议价提供程序规范。
6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与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场的分类是否存在重复?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场应实行指导价还是单独审批?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即P+R停车场,有专门的规划认定标准,与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场的定义分类不存在范围重复交叉的情况。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场应按《通知》相关规定向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审批收费标准。
(统筹:申卉 记者 申卉、徐雯雯、杨朝露、叶作林、刘春林、陈忧子 通讯员 穗发宣)
责任编辑: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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