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博物馆:聚焦让文物“活”起来,在城市更新中传承历史文脉
日期:2021-09-09 15:12 来源:中国新媒体信息网
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太原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聚焦“让文物活起来”,持续打造红色、群众、经典、智慧四个博物馆,加强文物资源价值阐释与传播,逐步构建起富有太原特色的文物创新生态体系,推动文物走下“高台”、走进百姓,打造群众身边博物馆推出的一系列文物惠民活动,旨在唤起百姓共鸣,彰显文化自信,凝聚保护共识,丰富百姓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全民保护文物的良好社会氛围,点燃文化“烟火气”,焕发城市新活力,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2020年7月31日,《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经山西省人大批准正式颁布,并随后于9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国博物馆领域第二部地方性法规。今年6月,太原市配套出台了《太原市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及其配套政策的颁布施行,为太原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目前太原市各级各类备案博物馆33座,其中一级馆3座,二级馆5座,三级馆1座;国有博物馆20座(其中文物系统12座,国有行业博物馆8座),非国有博物馆13座;平均16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今年太原市陆续有20处博物馆初步具备备案条件,同时13处非国有博物馆正在培育,今年太原市博物馆数量有望增至约70座。
《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及其配套政策的出台施行,为太原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激发了太原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活力,优化了太原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格局,有利于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和利用,有利于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历史文化,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太原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刘玉伟表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已成为太原市文物事业的新“潮流”,法规和政策的出台,也将有利于规范和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在文物保护利用中坚定文化自信,为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贡献力量。
中国新媒体信息网刘文艳提问
《太原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认养政策实施细则》的政策通过对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认养工作的支持政策,规范和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同时,弥补财政资金投入不足,使文物建筑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太原市目前拥有不可移动文物223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43处,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32处。积极推进我市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认养工作有着社会与经济双重意义:一方面能够加深社会各界对文物工作的认识与认同,唤醒公众文化自觉,加强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另一方面能够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弥补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盘活文物资源,使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
太原市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冀晓峰说,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太原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保护第一、考古为基的理念,聚焦让文物“活”起来,在城市更新中传承历史文脉,在文物保护利用中坚定文化自信,在品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汲取精神力量,努力在太原文物事业高质量转型发展上蹚出新路。
责任编辑:张建琴